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1-04 15:14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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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局牌子,负责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物价和统筹粮食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和粮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批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统筹推动和综合协调本区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研究本区发展改革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和政策等;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实施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和推出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对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对全区建设资金的平衡协调提出意见;统筹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融资租赁和市场建设等金融创新工作,参与金融服务、金融风险防范的有关工作;负责新区企业发行债券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参与研究本区财税政策。

    (七)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本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指导协调航运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协调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贸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要素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商品总量平衡的意见;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

    (九)研究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综合提出本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食品药品等领域发展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统筹平衡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与规划;综合分析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综合平衡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一)组织研究能源发展战略及新能源、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组织编制能源发展规划,负责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政策;综合平衡能源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指导、实施能源建设与科技进步。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区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促进街镇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负责功能区和街镇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区域合作规划、政策。

    (十四)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监审工作;提供价格认证、价格信息等服务。

    (十五)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流通统计;贯彻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粮食收购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宣传、组织、推动工作。

    (十六)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4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价格认证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价格认证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招投标交易中心,共计3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7,914,807.8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18,916,64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30,589.29元,占99.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84,218.52元,占0.18%。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7,914,807.8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18,916,644.16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8,688.69元,占92.49%;项目支出3,063,389.12元,占6.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380,789.2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18,872,208.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68343.96元。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46568343.96元,包括“行政运行”39,964,731.58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事业运行”4,500,644.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102,967.54元,主要用于:2018年“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评估项目尾款、农村煤改电工程安全运行培训经费、农村清洁取暖宣传工作经费、聘请国家级高端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12445.33元,其中:

    “粮油事务”780460元,包括“粮食专项业务活动”780,460.00元,主要用于:区发改委2019年成品粮(面粉)储存经费、2019年区级储备粮食检测资金、粮食管理专项经费等。

    “粮油储备”31985.33元,包括“其他粮油储备支出”31985.33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面粉)储存费用。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4,317,400.1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019,313.1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6294817.18元,其中“基本工资”5,432,216.37元,主要用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8,403,847.40元,主要用于: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奖金”3,842,615.51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绩效工资”903,020.4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4,408.27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1,048,903.6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9,102.9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6,338.83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8,958,595.00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5,768.79元,主要用于:值班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7691.6元,其中“离休费”611,001.1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等。“退休费”2,263,243.9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抚恤金”758,984.00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等。“生活补助”82,722.6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奖励金”1,74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4168020.39元,其中“办公费”339,236.31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图书报刊等。“印刷费”36,76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咨询费”118,120.00元,主要用于:咨询方面支出。“手续费”631.00元,主要用于:各类手续费支出。“水费”27,581.97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费。“电费”20,665.31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费。“邮电费”86,701.25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取暖费”8,087.20元,主要用于:支付暖气费“物业管理费”129,208.21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冬季取暖费。“差旅费”266,074.10元,主要用于:国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用”96,437.61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维修(护)费”150,048.33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维护费等。“会议费”8,000.00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等。“培训费”2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用。“公务接待费”27,983.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劳务费”178,412.09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委托业务费”297,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工会经费”365,401.8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605,808.83元,主要用于:支付体检费、防暑降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32.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其他交通费用”1,006,944.4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46.90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饭卡充值费等。

    4、“资本性支出”136871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36,871.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39,252.61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305,747.39元,主要原因是三公各项经费缩减。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96,437.6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8,562.39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减少,同时控制出国费用。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3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832.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32.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5,168.00元,主要原因是维护费用减少,同时严格控制经费支付;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7,983.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2,017.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次减少。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2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019,965.79元,比2018年减少653,096.00元,降低14.00%。主要原因是单位统筹安排,缩减办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300000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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