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18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18-00028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文日期: 2018-07-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8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

                         2018712

2018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滨海新区的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筹谋划,重在执行,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切实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委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责任处室:各处室)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责任处室:改革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和保密审查,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同时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4.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梳理地方禁止和限制准入管理事项,形成新区禁止和限制准入目录。及时将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准入目录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责任处室:改革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以双随机抽查为抓手,强化执法检查的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促进社会公众对执法检查行为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责任处室:价监处、粮食处按职责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通过我委政务网站专栏公开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我委预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我委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落实)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10号)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区、本系统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责任处室:投资处按职责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天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9号)要求,重点做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同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并实时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任处室:塘沽招投标中心按职责落实)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天津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31号)要求,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结对帮扶、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责任处室:社会处按职责落实)

5.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要切实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处室:各处室)

(三)围绕扩大开放推进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

1.建立统一开放平台。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依托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建立统一开放平台,并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的关联对接,为社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公共信息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价值,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参照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我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并根据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相关要求,整理可开放的信息资源,通过统一的开放平台对外发布。(责任处室:财金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3.依托平台稳步开放数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从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需求最迫切、国际上普遍开放的信息资源入手,按照增量先行的方式,优先开放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高价值数据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方便公众在线检索、获取和利用,并逐步扩大开放内容,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责任处室:财金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明确解读重点。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我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处室:各处室)

2.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的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政务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处室:各处室)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加强舆情收集和协调联动。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我区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处室:各处室)

2.强化回应实效和约束机制。重点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处室:各处室)

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1.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按照国家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津政发〔201814号)要求,积极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大幅度提升网上办理事项占比率。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公开网上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我委公共服务事项,确定网上办事清单,编制网上办事指南,统一网上网下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发布清单化、管理目录化、办事智能化、调整动态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天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7100号),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优化考核指标,开展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网站普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加强便民服务专线管理。根据《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548号)要求,充分运用好便民服务专线平台,逐步细化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建立管理标准,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力争做到电话接通率、服务办结率和评价回访率均达100%的目标。(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对照国务院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编制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事业单位配合)

五、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成立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全面负责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业务职责,对照责任分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处室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组织安排本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我委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各处室要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内每季度绩效考核之中,委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处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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