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新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16-00005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津滨发改粮食发[2016]25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
成文日期: 2016-05-27
发文日期: 2016-05-31
有效性: 有效

新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粮油相关企业: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

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粮仓储〔2016〕17号)要求,新区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英   联系电话:65305381

邮箱:tjbhxqlsc@163.com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粮仓储〔2016〕17号)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大检查,为切实做好我区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下旬)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区发改委成立由发改委副主任张兴华同志任组长,李国君、国德宏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为成员的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粮食处,负责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定期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统计分析检查结果,组织协调并督促大检查工作。各粮油企业也应当成立相应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管辖区域内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滨海新区发改委网站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让检查单位和被检企业了解这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及检查内容,敦促企业加强自查,规范管理,营造大检查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组建专家组

根据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需要,邀请我市粮食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组,参加现场实地检查及粮食质量的检化验工作。

(四)建立大检查工作制度

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大检查工作例会、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按照检查工作节点,及时汇总检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上旬)

各粮食仓储企业要立即开展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自查工作,重点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 29890-2013),对粮食入库和出库环节的质量把关情况,粮食储存环节的温度、水分、杂质、虫害及仓温仓湿情况,化验室建设及检化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加强日常粮情检查力度,认真填写粮情卡片及检化验单,并做好备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并上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于6月12日之前报送新区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新区普查阶段(6月-7月)

新区发改委将根据本地粮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结合企业自查情况,抽调专业人员对本辖区的粮食仓储企业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尽快整改,并积极跟踪整改情况。普查结束后,形成普查报告于8月12日之前报送市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级督查阶段(9月份)

(一)现场督查

市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推进工作小组领导带队,抽调我市粮食安全管理专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及区县普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针对企业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情况、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化验室建设情况、检化验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粮食入库和出库环节质量把关情况、粮食储存期间粮质粮温情况、粮情卡片及检化验单填写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详见附件),特别是对企业自查及区县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于疑似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粮食,采取现场抽样的方式,委托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化验,并根据检验结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二)抽检样品

按照2000吨粮食抽取一个样品的标准,对我区地方储备粮进行全面检验,委托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对粮食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进行化验。9月底完成对我区库存的中央事权粮食和地方事权粮食质量检验。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提前动手,周密安排,以粮食仓储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中心,全面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明确检查任务要求,创新检查方式方法,保证检查时间和进度,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并记录,高质量地完成好此次检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准备迎检。新区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组将组成粮食仓储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与粮食质量安全的“三查”工作小组,对库存粮油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药品库和药剂管理使用特别是粮食质量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质量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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