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发改委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2 11:43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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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滨海新区发改委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1.区发改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班子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党内法规、民法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夯实理论基础,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对照区委、区政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方案的两个责任清单,结合委内工作实际,制定委内落实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台账,将每一项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位,为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提供保障。

    3.对照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指标体系起草研究了我委任务分解清单,对涉及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有关内容、职责分工等进行了分解和规定,为确保攻坚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打好基础。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4.根据我委“三定”职能和现实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内容,增加了对管道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3项行政处罚和3项服务备案事项的权责内容。对我委全部权责清单在我委官网进行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5.梳理核对我委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并根据现实工作需要,组织委内能环室、粮食管理室、价格管理室工作人员参加市发改委专业法律考试。通过申领、更换执法证件,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配备执法人员。积极与中国联通合作,为价管室、粮食室、能环室采购专业执法设备,为下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做好硬件建设。

    6.积极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委内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主动将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案卷等录入新区智慧执法平台。

    7.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司联发[2020]5号)文件规定,我委与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蔡兰、王晓静、黄卫国律师团队为顾问律师。其中,蔡兰、王晓静两位律师为我委法制审核员。

    8.2020年按照天津市粮食管理局要求,我委粮食管理室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情况公示26家次。价格管理室全年开展价格监测点检查2次。能环室共开展4次执法检查,其中组织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执法检查3次,邀请市工信稽查总队开展节能管理执法检查1次。全年开展行政处罚2次,分别是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天津管理处、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9.2020年我委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为2019年立案,2020年一审、二审我委全部胜诉。

    三、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

    10.按照区司法局安排部署,做好我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区发改委共计组织委内和下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89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学习活动,并百分之百通过考试。

    11.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贯,首先是区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6月我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民法典。2020年10月28日通过邀请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专家为委内党员干部集中讲授民法典,举办2020年区发改委民法典培训。按照区普法办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公开课学习观看活动。

    12.区发改委按照《2020年滨海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开展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活动。通过播放宪法宣传电子挂图,张贴宪法宣传图片,利用委内微信工作群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知识,并在2020年12月4日组织机关干部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积极营造了我委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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