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发改委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09:14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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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和区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重点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就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1年,我委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官网上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行政执法检查对象数据库、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录入执法检查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委2021年实施的行政处罚在官网进行公开公示。研究编制了《区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通过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内容、环节,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

    按照区司法局统一工作部署,组织我委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2021年行政执法公共法考试。组织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统一更换行政执法证件工作。邀请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并结合我委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以案释法讲解工作。

    三、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

    1.2021年在滨海新区粮食流通领域开展行政检查3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双随机检查企业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

    2.在落实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各专项检查行动以及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节能监察的工作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行政执法检查3家次;按照市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开展节能监察行政执法检查2家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依法对3家危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启动了行政处罚有关程序,合计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3. 根据《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政服〔2020〕35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天津市滨海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津滨双随机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区住房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完成了对5家工程咨询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四、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2021年我委行政复议终止1件,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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