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36-9640-2022-00019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津滨发改价管发〔2022〕3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文日期: 2022-06-14
发文日期: 2022-06-14
有效性: 有效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核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费最高限价标准:高中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高中每生每学年3000元。你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最高限价标准内确定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中应注明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要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新入学学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上述规定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抄送: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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