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滨海新区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1-11-29 15:19      来源: 粮食和物资储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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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粮食收购企业:

    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津粮调〔2021〕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开展,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前,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疫情、灾情等不确定因素交织叠加,秋粮收购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有序推进秋粮收购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好市场化收购。鼓励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促进种粮农民持续增收。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在储备轮换安排上加强衔接,把握好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进一步增强协同效应。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粮食企业要发挥渠道、仓容、资金等优势,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要加强粮源组织调度,提升应急保供能力,确保粮食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为农服务水平。要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按照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的要求,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优化现场服务,力争为售粮农民提供高质量服务,早开门晚收秤,尽量减少排队时间,提高农民的满意度。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必要防护,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要着力强化产后服务,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促进减损增收。

    四、密切跟踪市场动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收购形势,了解农民售粮进展情况,增强对收购市场形势变化的敏感度,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要认真落实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掌握收购进度,严格数据填报。要加强信息引导,结合实际适时发布收购、价格等信息,主动引导市场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类收购主体要理性开展购销,同时引导农户适时适价出售,为秋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维护收购良好秩序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收购工作,维护收购良好秩序。区发改委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尽早安排部署秋粮收购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储粮、有车运粮”落地见效。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导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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