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解读 |
“关于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解读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因活动期限为一周(因主题日的丰富而适当延长),故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宗旨
(一)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升消费信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
(三)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
阳光下的"盘中餐"设计说明:设计以日常的碗筷组合成"盘中餐"来代表食品,与上方的阳光融合成圆,共同表达阳光下的"盘中餐",传达出食品从原料、加工、成品的过程透明,公开于阳光下,展示出食品安全的主题。
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依据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确定每年6月第三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随着参与单位的增加而适度变化),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四、滨海新区粮食局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区食安办工作要求,为做好“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滨海新区粮食局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长:熊端建(区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伟明
成员:张宝龙、李英、张德泉、周昕、李媛、米庆利、刘树云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三)活动时间
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4日。
(四)活动内容
1、6月18日,在新区粮食仓储企业内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的咨询服务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升科学保粮水平。
2、在新区发改委网站开辟“2019年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周”专栏,宣扬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百姓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3、在新区部分社区、超市广泛宣传“2019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活动,印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开展问答互动,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多种渠道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4、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双安双创”活动,各单位要科学统筹安排,依据任务分工,明确活动具体内容和时间加以落实。
2、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享共治的理念。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各单位要加强报道选题策划,利用专版、专栏,通过消息、言论、专访、图片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食品安全,增强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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