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
《滨海新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2018年1月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海新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滨政办发〔2018〕 2 号),现解读如下:
诚信是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促进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自觉的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83号),加快滨海新区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方案提出了五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个人诚信教育。主要包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
二是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主要包括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三是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主要包括加强征信机构管理,加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四是规范推进个人信息服务。主要包括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
五是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包括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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