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
《关于下达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年10月26日,新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津滨发改产业发〔2018〕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发改工业[2018]677号),按照玉卓书记提出的“加快实现1公里充电半径”的建设要求,本着确保完成国网滨海电力“1001”绿色出行保障工程、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的原则,出台本《通知》。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2018年,新区安排新增充电桩300台建设任务。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各功能区、街镇充分落实属地责任,着重从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推动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协调公交场站充电桩建设和推动居民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推动落实全区新增充电桩建设任务。其中,推动居民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待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后将单独下达。
四、《通知》落实的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全区充电桩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年底前将任务完成落实情况报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拟将各功能区、街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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