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民营经济是滨海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营造滨海新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按照理念先行、全面开放、绿色发展的原则,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消除隐性壁垒,确保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不断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支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把滨海新区打造成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福地。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作为滨海新区重要战略目标,大力开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六大工程,持续优化政府服务,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做强做优做大民营企业,着力营造崇商重企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打造“万木丛生、茁壮成长”的民营企业发展生态,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建设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重要力量,促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实现民营经济增速持续快于新区经济增速,到2025年,滨海新区力争实现民营企业总数超过18万户,民营经济贡献55%以上的税收,75%以上的劳动就业。
三、重点任务
1、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坚持“服务好现有项目就是最大的招商引资”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不向企业说“不能办”,想方设法帮企业“赶快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细化完善民营企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事项。
2、不断减轻企业负担,打造“营商成本洼地”。进一步加大为企业减负的力度。在新区开展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和运营成本的专项调查,针对分析结果进一步压缩成本空间,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动降低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努力让企业成本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3、加强柔性执法监管,打造“企业宁静生长特区”。学习复制深圳“空气政府服务”的理念和经验,不断改善执法监管水平和服务方式。努力做到“企业不叫,政府不扰”,减少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让企业“宁静”生产经营。加强柔性执法监管,杜绝监管执法“一刀切”现象。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4、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的政企沟通机制,打造快速反应的服务型政府。建立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和反馈机制,政府部门制定涉企政策时,事先广泛征求商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政府承诺企业的事项要坚决落实,健全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过程中,遇到确实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时提供快速有效的服务。继续深化拓展“双万双服”活动和“132”帮扶机制,努力实现“双万双服”平台对新区企业全覆盖,建立政府服务企业专线,畅通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的渠道,打造快速反应的服务型政府。
5、优化民营企业准入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示范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法无禁止即可准入”的原则,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杜绝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政策,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加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6、对症破解民营企业融资瓶颈,打造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心。优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加大稳贷、续贷支持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进一步加强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基金、担保机构等金融工具的引进设立,进一步发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的服务作用,进一步优化金融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吸引民间资金和金融机构来新区投资展业,形成聚集和规模效应,努力打造成为我国北方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心。
7、构建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特色人才聚集区。加强对企业人才团队的激励,形成“一名领军人才,集聚一批专业人才”的雁阵效应。实施高级蓝领培育工程,构建与企业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相符合的多层次人才结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人才服务。
8、大力支持本地民营企业升级做大,打造本土龙头企业。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小升规、规升巨、巨改股”。出台政策重点支持在新区已实际经营5年以上的民营企业,给予在本地产业链较长的民营企业和集团公司享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公开上市挂牌,鼓励暂不符合沪深交易所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在OTC挂牌。
9、开展“民营企业市场助推行动”,为本区域优势产品代言。加强对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的帮助,破解民营企业市场开拓的“玻璃天花板”。一是政府加强本区域产品在全国全球的推广意识。二是政府官员要为本区域优势产品代言。三是政府成为本地民营企业创新产品首台套的先行用户,积极为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营造应用场景。
10、开展民企“产业链补环工程”,积极开展“以商招商”。研究制定新区主要发展的产业链上下游,分行业大类细分产业布局和园区定位。充分发挥街镇振兴经济与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错位配置资源一体化产业链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以商招商”,要出台专门奖励政策,用好新区的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让企业和企业家变为产业链招商的主力军。
11、建立产业(人才)联盟,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抱团取暖、组团发展。建立企业家联盟,实现企业家共创、共修、共享、共赢;建立产业链联盟,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织起来,把整个产业链串联起来,组成链经济大联盟,提升整体竞争力;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建立联合攻关模式,推动快速走上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道路。
12、加快新兴产业引育,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围绕包括平台经济、新基建、智能科技、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并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或投资于新兴产业,在新区制造业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目录中专列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的领域。
13、大力营造崇商重企文化,激发企业家归属感和自豪感。在全新区形成崇商重企的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健全完善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交友制度。每年评选新区优秀民营企业家,对纳税贡献突出的企业家予以荣誉和表彰。
14、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培育民营企业家队伍。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加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充分发挥统战系统引领联系各界人士的作用,建设高素质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人才库,善于发现有头脑、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进行细心呵护培育,给予支持关怀。
15、大力发展商会协会组织,让企业家组团闯市场。搭建民营企业与国企、外企的合作交流平台,让企业家组团闯市场、抱团抗风险。加强对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帮助会员企业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会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引入专业机构为会员提供融资、信息、法律、技术、人才等服务。
四、组织保障
16、建立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制定出台和实施兑现的保障机制。建立滨海新区“接地气、有实效”的支持民营企业政策体系,新区各部门、各开发区、各街镇要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指导意见精神,在2022年制定出台本部门本单位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措施和支持政策,废止无法兑现没有实效的旧政策,出台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新政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兑现的准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和联系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狠抓落实兑现,建立政策兑现督查机制,对政策“中梗阻”现象要加强督查问责。
17、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指导民营企业设立党组织,推动民营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积极探索创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方式围绕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等开展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摸排企业党建信息,掌握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建立企业党建数据库。开展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积极稳妥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18、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滨海新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政策制定、协调统筹、推动落实、服务保障等职能,及时沟通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完善新区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新区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全面反映民营经济年度发展情况。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新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
19、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家典范,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走进直播间、编印光彩事业特刊等方式,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持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建立新区民营企业家与国内知名民企、专家交流对接渠道,学习借鉴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