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举措加大对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 |
本报北京9月1日讯(记者武亚东)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1日在北京举行。《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等。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主要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2018年至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比例为41.1%,充分体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许宏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地方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细化政策措施。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介绍,按照“坚持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原则,中央财政共安排13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禁捕之后,妥善安置退捕渔民,拓展就业渠道让他们就业有出路;同时,指导各有关省份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帮助解决好退捕渔民医疗问题,让他们生活有保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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