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
新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津滨发改粮食发〔2015〕54号
各粮食经营企业: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5]8号)文件精神,为及时了解掌握新区2015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变化情况,加强粮食经营者库存量的监管,保障粮食市场稳定,各粮食经营者要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义务,做好核定工作,并于9月28日前将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新区粮食局。新区粮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本辖区内纳入核定范围的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进行核查, 10月15前完成本次核查工作。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粮油专卖店要积极做好“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等工作,加大节日期间粮油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好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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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9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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