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我区暂不调整热力管网出厂价格的通知( 津滨发改价管发〔2019〕2号)
索引号: 57-9640-2019-00002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津滨发改价管发〔2019〕2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文日期: 2019-01-15
发文日期: 2019-01-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我区暂不调整热力管网出厂价格的通知

津滨发改价管发〔2019〕2号

各有关热电联产企业:

经对我区热力生产、终端供热环节经营状况进行调查, 我区热电联产企业在2017-2018年供暖期开始全员提供热源供应,成本数据不够三年。热力管网出厂价格是供热价格的组成部分,热力管网出厂价格调整产生的价格矛盾,必然传导到下游供热企业,在供热价格未调整的现状下,传导的价格矛盾无疏解渠道,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下游企业正常经营及冬季供暖工作,更会影响居民生活。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定价成本监审规范》有关规定,热力管网出厂价格、终端供热价格的制定或调整,要以全域同行业平均成本为依据,并依照应与全市价格统一的原则。为维持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及社会稳定,经与区建设交通局、区科工委认真研究,并报区领导同意,决定我区暂不调整热力管网出厂价格,待条件或调价时机成熟再予考虑。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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