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的通知》并同时废止滨海新区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一单尽列、全国统一”的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的通知》(津发改规〔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新区依据《通知》制定的《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的通知》(津滨发改投资发〔2018〕22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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