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区水务局:
贵局报送的《区水务局关于核准滨海新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函》(津滨水务函〔2020〕148号)收悉。为促进滨海新区发展,实现地表水资源的引调,解决地下水压采后的农业、河湖绿化等用水,按照《天津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本着维持运营成本,兼顾农业生产可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1.农业用水为每立方米0.55元;
2.河湖绿化生态用水每立方米1.50元;
3.其他用水每立方米3.50元。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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