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
价格政策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津滨发改价管发〔2020〕7号
各开发区、区水务局、各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加大阶段性减免税费力度,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影响,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政策落实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6
联系方式:022-653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