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20-00026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津滨发改价管发【2020】14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文日期: 2020-09-25
发文日期: 2020-09-27
有效性: 有效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城市燃气管网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改革方案,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311),现结合本区实际,就调整我区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101日起,将我区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降低0.11元,同步提高独立采暖用气基础气量。调整后的具体价格标准及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详见附表。

二、低保户、特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家庭等困难群众用气继续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气费结算,确保居民用户及时足额享受到改革红利。对居民用户已按调整前价格预购气量的,结合实际做好差额款清算工作。各燃气经营企业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服务质量,加大巡检力度,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

四、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港和中新生态城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相应做好相关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附件:滨海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925日      


 


附件

滨海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档

居民生活用气

独立采暖用气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00(含)

2.50

0-1500(含)

2.40

第二档

301-600(含)

3.00

1501-2500(含)

3.00

第三档

600以上

3.75

2500以上

3.75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

2.53

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销售价格

2.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