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粮食库存量上报工作的通知
津滨发改粮食发〔2016〕26号
新区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及时掌握粮油市场动态,切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有效保障救灾期间粮食供应工作,从六月起至汛期结束,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每周五做好《滨海新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汛期粮食库存情况登记表》上报工作。
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平时工作扎实可靠,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靠得住,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要按照《天津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承诺(协议)书》的职责,自觉履行粮食供应职责,服从服务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在应急时期,不哄抬物价,不囤积粮食,积极组织粮源,有效保障市场粮油应急供应。
汛期期间,新区粮食局将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到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实地库存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滨海新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汛期粮食库存情况登记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 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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