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发改委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滨海新区发改委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发改委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重点围绕增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就一年来我委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2020年,我委根据“三定”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了委内权责清单,具体为增加了对“管道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不力的处罚”、“对危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对未经依法批准,进行违反规定的施工作业的处罚”三项行政处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预案备案”三项备案事项。我委对全部权责清单在我委官网进行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 完善增强行政执法力量
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需要,安排了3名同志参加并通过了市发改委组织的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专业考试;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安排了1名同志参加并通过了市发改委组织的价格监测检查行政执法专业考试,进一步增加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积极与中国联通合作,为我委价管室、粮食室、能环室采购专业执法设备,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做好硬件建设。
三、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情况
2020年,按照市粮食和物资局有关要求,在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时,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情况公示26家次。价格管理室全年开展价格监测点检查2次。能环室全年共开展4次执法检查,其中组织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执法检查3次,邀请市工信稽查总队开展节能管理执法检查1次。全年开展行政处罚2次,分别是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天津管理处、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四、 行政应诉情况
2020年我委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为2019年立案,2020年一审、二审我委全部胜诉。
2021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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