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发改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1年滨海新区发改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发改委自身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任务:
一、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牢固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区发改委整体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做好学法、懂法、用法,要对区发改委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 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专题讲座学习,确保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带头学法方面的“头雁”效应。
3.开展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客观全面梳理总结履职情况,并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列为专题内容。
二、积极落实法治滨海建设规划重点任务
4.将“依法治区、法治滨海”相关内容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重点部署“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同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写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5.按照法治滨海建设规划部署和天津市区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工作要求,对标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区级层面的操作文件,明确具体监测指标任务内容和责任单位,做好推动区域信用状况监测工作落地落实。
三、积极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6.按照天津市发改委、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和我委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取证工作,不断加强委内行政执法力量。
7.按照滨海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应市场监管变革要求,探索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8.按照滨海新区“三项制度”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有序落实区司法局部署,依托区智慧执法平台,进一步完善规范委内行政执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9.按照区司法局有关部署开展“八五”普法相关工作,迎接“八五”普法良好开局。2021年我委普法的重点任务是民法典宣传。要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置电子宣传栏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高自身法治素养。
10.要开展好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学习、考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增加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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