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我区粮食行业信用管理,促进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信用环境和粮食流通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粮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特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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