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区天然气购进价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为做好2021-2022年供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关工作,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港和生态城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相应做好相关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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