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发改委党组关于三届区委第十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全稿)
发布日期: 2022-08-25 20:33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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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区委专项巡查组对区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并于12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区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抓紧抓实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推动会等统筹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滨海新区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三届区委第十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确定整改事项责任人,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68项。

    二是履行第一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区发改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相关责任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纠正整改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强化督查推动,确保工作实效。区发改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整改、派驻纪检组督办的责任链条体系;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对深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对重要问题及时提示落实,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发改委党组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在整改过程中,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扭住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深化整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区发改委党组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党组理论学习,筑牢储备安全底线。

    一是健全学习机制。区发改委党组制定并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粮食的政策法规的学习,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指导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进一步完善粮食管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其中涉粮议题25个。

    二是强化问责追责。区发改委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对处室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在粮食购销全领域开展了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要求各承储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汲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不断提升粮食管理水平。要求各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市、区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验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储备粮安全。

    三是制定印发了《滨海新区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储备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73座不符合仓储要求的仓房办理使用用途变更手续,进一步规范仓储设施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风险。

    (2)针对“贯彻‘粮食安全'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全面”的问题,区发改委党组督促各承储企业大力推行绿色储粮技术,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使储备粮更加优质、绿色、安全。

    一是摸清底数。责成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对近几年各承储企业区级储备粮轮换、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2015年以来各承储企业区级储备粮存储情况,严格按照专项巡察期间新修订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进行均衡轮换。

    二是规范管理。督促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积极探索绿色储粮技术,加强冬季蓄冷,尽可能减少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和《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类施策,进行虫害防治;同时区发改委加大对储备库绿色储粮技术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不合规问题,并督促推动整改。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区粮食购销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绿色储粮技术和智能化储粮系统培训,推广绿色储粮理念,实现系统全面应用,并要求各承储库按照《天津市“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的措施》等文件要求,加强“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健全完善手续,推动实施“科技、人才兴粮工程”。

    (3)针对“统筹粮食安全工作仍有不足”的问题,区发改委党组强化建章立制,把保障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区级储备粮轮换架空期和交易方式均做了明确规定。

    二是充实队伍力量。选派相对年轻、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调入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室,充实粮食管理队伍;同时组织粮食室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工作综合水平。

    三是健全粮食应急管理体制。修订完善了《滨海新区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充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应急网点核查,形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楚;加大粮库应急设施投入,提升储粮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发现问题隐患10项,并加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问题发生。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足,履行粮食安全主管和监管责任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发改委履行粮食政策主管责任存在偏差”的问题,区发改委聚焦职责使命,全面压实主管责任。

    一是积极履行牵头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联动协调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对照近几年考核工作存在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效力。为解决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储备质量检测中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区发改委以招投标方式选定了创严检测(天津)有限公司,负责每年2次对区级储备粮进行质量强检,加大粮食质量监管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要求,归纳总结爱粮经验,结合主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把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四是指导区粮食购销公司制定了《粮食购销公司空仓、整仓验收制度》,严格粮食入仓前仓房审核批复手续,确认仓房、相关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确保入仓粮食质量符合要求,坚决杜绝浪费。

    (2)针对“履行粮食政策监管责任有缺失”的问题,区发改委党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按照《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规范区级储备粮交易行为,采取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确保交易合同的真实性,企业资质由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二是指导区粮食购销公司制定了《粮食购销公司粮食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在2022年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和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中,区发改委加大对粮食质量档案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三)关于“重要环节把控不力,履行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粮食出入库环节监督检查存在不足”的问题,区发改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的各项规定。

    一是督促区粮食购销公司修订完善了《粮食购销公司粮食质量检验(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制度执行,高标准把控入库质量检测,防止“以次充好”。

    二是区发改委对2022年新入库储备粮质量检测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整仓入齐后,经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为区级储备粮。

    三是督促区粮食购销公司制定了《储备粮入库筛下物处置办法》,合理处置筛下物,避免环境污染,杜绝违规操作。区发改委加大储备粮出入库作业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筛下物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储备粮安全。

    (2)针对“粮食仓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储备粮仓储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责成区粮食购销公司按照《天津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统一规范悬挂了粮权属性标识牌,并进一步检查重点点位标牌、警示牌悬挂情况,切实做到储备粮规范化管理。

    二是约谈了相关承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储备库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账簿资料;责成区粮食购销公司制定了《粮食购销公司粮食统计账务管理制度》,开展了档案业务培训,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推进保管账、统计账等账账相符,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责成区粮食购销公司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相关规定制定了《粮食购销公司保管员日志及粮情检查报告制度》,督导各承储企业建立粮情检查工作日志,每季度召开各承储企业粮情总结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加大承储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检查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每年度“三防”定期检查范畴,做到严格细致。

    (3)针对“对储粮安全生产环节监督存在漏洞”的问题,区发改委强化重要环节把控,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承储企业储粮化学药剂使用情况、具体操作流程等安全生产的核查。

    二是责成区粮食购销公司加强“一规定、两守则”、《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制定了《粮食购销公司消杀制度》、《粮食购销公司入库携带火种检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粮食进出仓有关规定,对进入库区人员进行严格检查,避免违规操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新修订的《滨海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加强储备粮轮换环节的监管,并责成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定期汇报轮换进度,轮换结束后向区发改委提交轮换报告。

    二是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轮换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督查,严格执行工作标准,杜绝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区发改委党组在集中整改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专项巡察整改的要求仍存有一定差距。表现为新的粮食安全发展工作理念不强、谋划创新粮食监督管理力度不大,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思维定式,未谋划推动新区建立现代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粮食储备库。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专项巡察为契机,继续严格对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强化跟踪督导,持续加强后续整改。针对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抓牢抓实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既定整改措施,倒排节点,把握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全面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巩固整改成效。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整改措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增强规章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发改委党组反映。联系电话:65305361;电子邮箱:fgwlsc@tjbh.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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