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承担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使用;承担与信用建设相关的信息归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服务等工作,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证。承担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以及日常捐赠物资、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内设 5 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36,413.8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6,413.8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36,413.8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436,413.8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6,413.81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36,413.8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436,413.8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其中:基本支出5,436,413.81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36,413.81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6,413.8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36,41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436,413.8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6,413.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413.81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04,300.00元,支出决算为5,436,41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04,300.00元,支出决算为5,436,41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年初预算数为被撤销的3个事业单位合计数,并且本单位于2021年8月公开招聘10名员工,各项经费支出比原3个事业单位合计都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436,413.8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436,413.8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事业单位。其中:人员经费5,126,693.8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09,7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无需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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