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1-09-10 16:54      来源: 粮食和物资储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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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相关粮食企业:

    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局)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区粮食局决定自即日起对纳入核定范围的粮食企业开展2021年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各粮食企业要依据企业上年度经营状况,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义务做好核定工作,并于9月17日前将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新区粮食局。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粮食销售及加工企业要针对近期疫情和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广大消费者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的食品安全消费需求,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要加大节日期间粮油市场监管力度,做好疫情 “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工作,维护好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新区粮食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企业信用状况等情况开展核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tjbhxqlsc@163.com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英、周昕 ,联系电话:6530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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