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3-06-26 16:01      来源: 粮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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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粮食收购企业:

    为认真落实《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津粮调〔202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夏粮收购,打赢打好全年粮食收购首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单位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维护粮油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把夏粮收购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夏粮收购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购销活力

    把市场化收购摆在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巩固强化多元主体积极收购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实现粮食市场高效流通和可持续发展。强化收购保障,全面检查梳理各环节、各要素准备情况,精心做好收购准备,确保仓容、资金、人员、设备等满足收购需要,为市场化收购提供便利条件。发挥好龙头骨干企业的仓容、资金、渠道、人才、管理等优势,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粮食收购、保供稳价等各项工作,带动形成多元主体踊跃入市良好局面,共同推动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三、紧贴收购实际,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优化粮食收购各环节服务举措,不断提升售粮农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用心做好收购现场服务,严格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等各项要求,根据收购进展随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农民有序售粮、放心交粮。认真落实节粮减损工作要求,发挥好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和科学储粮指导,避免发生霉粮坏粮,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认真总结收购企业备案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帮助各类市场主体便捷顺畅开展购销。

    四、强化监测预警,切实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各单位要把监测预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台账,定期向新区发改委报送本单位夏粮收购进度、价格等情况,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市场调控,科学把握轮换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

    五、严格执法监管,全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收购企业的直接责任,认真执行质价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新区发改委将在收购期间组织对辖区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活动及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作用,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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