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粮食收购企业监管工作情况 |
2015年度粮食收购企业监管工作情况
津滨发改粮食发[2016]23号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资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规范粮食收购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区粮食局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并对本区域内36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1、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粮食局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加强和规范粮食收购企业的经营行为,新区粮食局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入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并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企业,确保粮食收购监管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2、检查企业的方式和内容。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粮食收购资质审核,规范收购企业行为,新区粮食局在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核查了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等,重点加强了对企业的经营场所、收购台账、资质证明等情况的核查。
3、粮食收购企业现状。对2015年度36家粮食收购企业核查情况如下:
主动申请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7家企业,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徐庄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桥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天润一品有机食品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天马购销公司、天津爱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北融米业有限公司到期未参加年检,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
经核查,新区28家粮食收购企业未发现有违反国家粮食收购相关政策的行为,符合粮食收购资质条件(粮食收购企业名单见附件)。
4、粮食收购经营情况。2015年度各粮食收购企业共收购粮食864119.26吨。其中:本市收购2673吨(小麦2009吨、稻谷19.2吨、玉米644.8吨),外省市收购688665.17吨,其他途径购入量172781.09吨。年实际经营量701508.636吨(小麦28564.146吨、稻谷25345.74吨、玉米533072.58吨、大豆27078.88吨,食用油151吨、其他87296.29 吨),现经营库存量413857.02吨。
附件:粮食收购企业信息汇总表
2016年5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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