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滨海新区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
津滨发改粮食发[2017]16号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7]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区粮食局协同新区各行政审批部门,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并对本区域内原28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1、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的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按照“两比对,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要求,新区粮食局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入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并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企业,确保粮食收购监管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2、检查企业的方式和内容。新区粮食局在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与审批部门提供的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全面核查了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等,并在信息比对的基础上,按照15%的比例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经营场所、收购台账、资质证明等情况的实地检查。
3、粮食收购企业现状。对2016年度28家粮食收购企业核查情况如下:
(1)变更企业法人代表的有2家企业,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天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主动申请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1家企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3)未参加年检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4家企业,分别为:天津欧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港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良运实业发展公司;天津渤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到期未换证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1家企业:天津港保税区永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经核查,新区22家粮食收购企业未发现有违反国家粮食收购相关政策的行为,符合粮食收购资质条件(粮食收购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粮食收购企业信息汇总表
2017年4月6日
送:市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审批局(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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