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
关于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984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16年2月下旬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1名。包括:消费者7名、经营者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区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1.天津市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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